12/04/2004 不同的時期与教條 希 伯 來 書 1:1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 1:2 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 上帝藉著對眾先知的話与藉著他兒子對我們曉諭的話是有分別的!“古時”与“末世”是有明顯分別的。 提 摩 太 後 書 2:15 你當竭力、在 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對了解“古時”与“末世”曉諭的話是我們首要注意的。 有三個新約希腊文字召喚我們留意, 1.Chronos,時間,除非是已界定的無限持續的時間,出現53次,有32次被翻譯成時間。 2.kairos,這是指那特別界定的Chronos時間,季節﹔這字出現87次,有65次被翻譯成時間,15 次翻譯成季節。 3.oikonomia,這字原本的意思是家務的行政,英文有經濟,管理的意思。這字出現8次,翻譯成“教 條”4次,“管理”3次,“發明”1次(提前1:4)。由此,你可以看出翻譯的混亂。 一個在一段Chronos時間里的“教條”,“管理”或“分配”不一定与kairos同,這必須由上下文決 定。 如果你把不同時間的教條攪亂著讀,衹會越讀越糊涂。把上帝在某一時間的所說的与作的教條与另外的聯接,而他 在某一時間的所說的与作的教條卻是完全不同的原則下管理的,你是一定會錯亂。如果你把在“末世”的啟示讀入於 “隱藏”“古時”時期,那決對是災難。 列國,揀選的以色列國与教會是在特殊的時間,特殊的原則下定的,它們的教義必須清楚地分別。當我們的主耶穌 在路加21:24說“外邦人的日期kairos”時,這隱示有“猶大的日期”(在彌賽亞下,以賽亞33等)。 因而在“猶大的日期”所記載的并不一定适用於“外邦人的日期”。現在上帝是以恩典管理而不是律法,審判或榮耀 ,是屬於“奧祕時期oikonomia”的教條,那奧祕“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祕、但如今向他的圣徒 顯明了(歌羅西書1:26)”。那奧祕“3:5 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圣靈啟示他的 圣使徒和先知一樣.”(弗3:5)。“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 神□的奧祕”(弗3:9)。那是“永古隱 藏不言的奧祕”(羅16:25)。 八個時間 0.太古時期(彼後3:5) 終止於Katabole.(弗1:4) 1.伊甸園的無辜時期 終止於被逐出伊甸。 2.無法時期(無知時,使17:30) 終止於洪水,巴別的審判。 3.律法時期 終止於以色列被棄。 4.恩典時期 終止於主日。 5.審判時期 終止於敵基督的滅亡。 6.千年時期 終止於撒旦的滅亡与大白色寶座的審判。 7.永恆的榮耀時期 無終止。 伴經The Companion Bible, Ap195. (我已添加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