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布勞主講“FAPA過去及當前的工作重點”聽後感

鍾澄文

 

       柑縣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於1011日(拜六)晚上在柑縣長老教會舉辦年會,選出會長蘇國雄、副會長邱坤彥及新理事。繼由FAPR執行幹事長昆布勞(Coen Blaaun)博士作專題演講。他幽默的談吐及豐富的演講內容,尤其是談及過去十多年FAPA在國會遊說的種種甘苦,更令人感激不己。最後由聖地牙哥田土伯和其孫女,特來客串表演餘興節目,以台語八音“猴、狗、溝、鉤、勾…”組成的答嘴鼓,說的唯肖唯妙,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看到第三代的台美人認真地跟著阿公講生疏的台語,那種“講未Ling轉”的感覺,讓大家露出會心的微笑,這不正是家中台美人第二、三代的寫照嗎?

 

        FAPR執行幹事長昆布勞是非美藉荷蘭人,專攻國際法。曾以1981年德國取消潛水艇售台事件,作為博士論文而名聲大噪,頓時成為荷蘭的台灣問題專家。來美後在馬里蘭州大學繼續台灣問題的研究。或許是因緣於荷蘭人祖先於1624年和台灣的關係,使他特別關切台灣獨立和人權問題。1989年開始在FAPA總部工作,負責遊說國會議員,這是他第一個,也是至今唯一的一個工作。曾有論及婚嫁的荷蘭女友,但因誓言“台灣不獨立,就不結婚”,至今仍是單身。也曾和許多台灣民主鬥士前輩一樣,被列入黑名單中,不能訪問台灣,直到1990年代中期才開禁。

        美國在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下,具有立法及監察權的國會是很重要的一環。各種利益團體莫不爭相聘請有力的遊說者,為自己的利益打拼。眾所皆知,最有成效的是猶太裔的遊說團體,再來就屬於FAPA的台灣遊說團體,雖然FAPA每年行政預算只有十五萬美元,也只有一位全職遊說員(現有二位),但成效遠超於台灣官方的台北文經代表處(TECRO)。TECRO編制有六位全職人員,並且每年有一百五十萬美元左右的經費,外包卡希迪公司,為台灣官方做遊說。國會議員們均認為FAPA是為台灣遊說最有成效的團體,主題正確,立場鮮明,是最主要的因素。前駐美代表丁懋時認為,FAPA對國會議員遊說成功的原因,不只是總部的幾位員工,而是全國三千多會員的努力。而昆布勞則認為,FAPA成員除了不自私,自動自發,全心全力外,對人權及自由的堅持,對參與事務的驕傲感及成就感,才是幕後最大的驅動力。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主張西藏獨立(FREE TIBET)的組織,雖然他們在美人數只有1200人,在華府也只有120人左右,但在任何重要的場合,均可以看到他們,尤其是只要有中國領導人來訪,他們一定奉陪。FREE TIBET是一個很成功的遊說團體。

 

        昆布勞談及他被舊政府列入黑名單內,有六年之久,一直無法拿到台灣的簽證。1991FAPA開始向國會作證及遊說,要求國會向國府施壓取消黑名單。國會因此做出一項人權宣言決議案,宣示“每位美國公民均有返回自己母國的基本人權”。當年沈富雄曾代他向國府申請入境,國府開出條件,要求昆布勞不能接受媒體的訪問,不能上電視或電台等限制。結果他到桃園CKS機場後,立即遭到情治人員偵詢,並要求他簽一份切結書,保証不和國府搗蛋,隨後便衣人員也處處監視他的行動。同年FAPA開始推動國會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立即面臨到“國名”如何稱呼的問題。眾所皆知,FAPA要求用“TAIWAN”,而TECRO要求用“ROC”或現今的“ROCTAIWAN)”。由於TECRO無法和FAPA達到共識,當然無法獲得國會的全力支持。其實TECRO應比所有人清楚,從1996年開始,因為避免被解釋為支持兩個中國,美國政府已不再用 ROC稱呼台灣,直接以 TAIWAN稱呼台灣。另外台灣的台北文經代表處,從來不願以“台灣”的名字向美國官方申請,而寧願被淪落成一個地方級的代表處,這種恐懼“台灣”的舊政府心態,五十多年來已將台灣的外交陷入困境,何時才能自拔?如果美國稱台灣為TAIWAN,那美國怎可能反對台灣政府把代表處叫做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呢? 199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通過台“台灣安全決議案”更明確表示美國將協助台灣,防禦中國武力侵犯或封鎖。1997FAPA成功推動眾議院通過“美國協防台灣軍售法案”。1998FAPA在國會聽證上,要求2000年的人口普查問卷的“族裔”欄加入“Taiwanese”。1998年成功地推動國會眾院支持臺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決議案。1999 2002年再度推動“台灣參與WHO” 並獲得參、眾兩院通過及總統簽署。今年五月在日內瓦的WHO大會,美國首次在會場外發表支持台灣的立場。相信台灣在不久的將來,得以順利加入WHOFAPA目前的工作重點如下:

 

        台灣公投法案FAPA建議台美人向國會議員投書,要求美國政府對台灣正在推行的公投法案,正式表示支持與贊同。目前布希的行政部門對於一些敏感性的議題,似乎是採取迴避或阻擾的形式,以避免刺激到中國,公投法案乃是其中之一。公投法案其實是一項很平常的法案,當國會及行政當局對某些議題,無法達成共識時,借由公投的行式讓人民參與討論,再決定方向。這是項很合乎民主的作法。美國乃是以民主、民有、民治為主的國家,想必會尊重台灣人民的決定。

 

        台灣安全加強法1996年李登輝前總統發表兩國論後,中國向台灣外海發射飛彈,用以恐嚇台灣選民,影響台灣總統的選情。當時柯林頓總統派出一批航空 母艦群,到台海附近巡邏,以表示美國對這種武力挑釁事件的重視。雖然這只是雙方互相試探性的一小步,但卻是美國首次用1979年“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明確地向中國表示,維護台海和平的一大步。1979年制定的台灣關係法,對有關台灣安全保障的措辭並不強硬,才使得中國有挺而走險、用飛彈恐嚇台灣的念頭。國會同時也在1996年通過“台灣安全決議案”,向中國表明桿衛台海和平的決心。目前FAPA正在推動國會議員,支持一項新的“台灣安全加強法”(Taiwan Security Enhancement Act),以彌補“台灣安全決議案”不完美的地方。若能獲得參、眾兩院通過,將成為一項法律,行政部門必須遵行。台灣的安全將會更有保障。

 

        台灣人民自決1951年舊金山和平條約,對於台灣主權的歸屬並未做任何決定。1952年的台北條約,日方只是再度重述舊金山和平條約的立場而已。美中在1972年的上海公報,由於當時台海兩邊的政府,均認為只有一個中國,美國也只認知(Acknowledged)中國對台灣主權的主張而已,並沒有認同(Agreed)。但如果台灣人民做出獨立的自決,推翻舊政府不務時的、不具有民意的主張,美國會反對嗎?前國會眾議員Jesse Helms曾說過“美國將很難對台灣人民做出台灣獨立的決定,說不!”。很顯然地台灣是否應獨立,乃操之在全體台灣人民手中,而不是操之於他人。

 

        一中政策的廢除1972年美中上海公報,美國只是“認知”海峽兩邊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然而三十多年來台灣經過民主改革,總統直選、政黨輪替、保障人權的措施,已成為一個尊重民意、完全民主的國家,非中國所能及。而當年所謂一中的基礎,在台灣方面,己經不存在了。一般相信行政部門因顧忌中國的立場,表面上會阻遏這個政策的推行。而實際上美國官方將會密切注意台灣人民的反應,如果台灣人民以實際行動,支持這個理念。譬如支持阿扁連任,公投法案、新憲法的制定,台灣正名運動成功,難道美國能不接受這項事實,而改變一中政策,成為一中、一台的政策嗎?

 

        台灣加入世衛組織:在FAPA的推動下,國會眾院在1998年就通過決議案支持台灣加入世衛組織(WHO)19992003年,國會參、眾兩院,每年都通過類似的議案。而行政部門也於今年同意盡力幫助台灣以某種方式參入WHO。由於中國的全力封鎖,除了美國外,沒有任何大國敢挺身出來。一般認為只要台灣再加把勁,加入WHO應是指日可待,而當台灣加入後WHO後,必將產生骨牌效應,突破中國的封鎖,料必也可順利加入其他國際性的組織,屆時加入聯合國將是指日可待。

 

        台灣年連線的成立2002年四月,國會眾院的台灣連線正式成立,而2003年九月,參院的台灣連線也正式成立。目前有140位議員加入台灣連線,其中123位眾議員,17位是參議員,值得一提是民主黨幹事長 Senator Thomas Daschle也加入。柑縣目前有四位眾議員Chris Cox, Dana Rohrabacher, Ed Royce, Loretta Sanchez是台灣連線的成員。據聞中國曾透過遊說團體,警告某些議員不要加入台灣連線,否則他們所代表的州,將失去和中國交易的機會。殊不知這種恐嚇的手腕,不但無效,而必會遭到反效果。不是嗎?

 

        台灣高層官員來訪FAPA1998年推動阿扁市長訪美後,又在2002年推動阿扁總統,有尊嚴的過境美國。除了突破中國的封鎖外,更借機讓美國政府及人民,瞭解台灣,並瞭解到海峽兩邊是分屬不同的政府及人民。FAPA將繼續推動此項活動,期望有一天,台灣的高層官員能名正言順的來訪美國,而不需用過境的名義!

 

其實FAPA目前的七大訴求能否順利達成,和阿扁總統是否在明年三月年連任台灣總統,有絕對的關係。因為在目前惡劣的環境下,阿扁若能連任,那不正表示台灣民意,支持“一邊一國”,“公投”,“制憲”,“正名”等基本人民自決的主張,遠超過對全球經濟蕭條的失望。而中國將因民親兩黨的失敗,別無選擇,必需坐下來和阿扁總統溝通、解決兩岸問題,屆時海峽兩邊將進入一個新的格局,化不可能為可能。而美國是一個以民意取向的社會,必定會體會到這項民意,不論行政單位願不願意,國會將會立法要求政府執行。屆時FAPA所有的訴求,將可水到渠成!

 

最後昆布勞語重心長的表示,或許是荷蘭人祖先曾在1924年佔領台灣,讓他們內心裡產生一種補償台灣的心理,如果他只是以一個荷蘭人的身份,能幫台灣做這麼多事情,相信你們必定可以為台灣做更多事情,因為你們都是台灣人!

 

後記:歡迎加入FAPA或寄可抵稅的樂捐給FAPA做為遊說經費,以期早日促成美國國會幫助台灣站起來,走出去!請洽呂眾英(714838-8916或 蘇國雄(714282-6940或寄到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 ORANGE COUNTY CHAPTER, P.O. BOX 4439, IRVINE, CA 92616-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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