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香港音樂劇概況

 

三大支柱

由歷史的轉變我們可以看出,香港的音樂劇概況大概可以分作三大類:藝術為主、商業為主以及遊走於二者之間。藝術為主的例如演戲家族、香港話劇團等大劇團,以及小型劇團的原創音樂劇。他們並不會需要有歌影視界的名人,作曲作詞者可能亦是以創作音樂劇或劇場音樂為主。音樂劇的內容會側重在最基本的元素,包括音樂以及劇本,舞蹈、設計、劇場特效除非錢銀及技術上許可,否則少會用得上。如果套用在阿里士多德劇場元素論來講的話那便是較看重故事、人物和主題的。三個E之中,此類劇著重教育(Education)和昇華(Elevation)。

至於商業為主則是例如由森美小儀歌劇團和流行歌手進駐的音樂劇。這些製作很多都有財雄勢大的背景,所以製作起來每一樣東西都要讓觀眾感到大開眼界,所以設計項目和劇場特效通常都會挺為注重。反而,故事的內容是否要表達得夠深遠,有沒有昇華作用則視情況而定。其中一個最極端的例子是容祖兒、張敬軒等主演的音樂劇「薩花拉」[21]:歌曲全部都是歌手們自己的歌目,故事鬆散而平板,但是舞蹈和設計項都非常誘人 - 完全一個只著重娛樂(Entertainment)的樣板。

遊走於二者之間的劇大概便是那些位於中間難以很清楚介定的音樂劇。例如說「我和春天有個約會」雖然是大明星撐場,但劇本內容亦強;「大煞風景」亦是同樣道理。多數春天舞台製作的音樂劇都屬於這類,而近期來講黃智龍編劇、林一峰重新編曲的音樂劇作品「一期一會」[22]用上了流行歌,卻沒多少劇場特效以及炫人技術,反而劇本和音樂的處理都有巧思,三個E都有。


明星炒雜燴的音樂劇「薩花拉」。

 

定義問題

香港音樂劇常常都被問到「這也算是音樂劇嗎?」的情況。那很大程度是因為香港人對音樂劇的了解不深,其實只消把之套用在最簡單的定義去便成了。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見問題:


中國大戲

 

財政支援

香港港產音樂劇的經費就如同全世界大部份劇場一樣,通常都是由監製(Producers)去找投資者提供資助。香港政府提供的資助大都是針對一個劇團的一筆過撥款,所給予的是行政上的資助,不會就某一個音樂劇的製作而特別提供財政上的幫助,不過亦有就每個項目而言的撥款。[32]

就單一製作而言,劇團可能會嘗試向康民處申請場地租金的減免之類的幫助。製作一套中型的專業音樂劇費用大概是港幣六十萬元上下,一旦錢用多了又或者票房不理想入不敷支,那麼便唯有減少有份參與表演的藝術工作者的人工或者尋求其他開源辦法了。[33]

至於其他資源,例如說服裝、場景、道具、聲效等,都可以在香港演藝學院或個別劇團借用。[35]當然這些都需要錢,除非是自己劇團的物品,否則都使財政上百上加斤。而香港的音樂劇大多都不能回本,即使演出三十餘場亦未能回本的情況非常常見。為此,吸引投資者的工作異常重要。[36]


香港話劇團是其中一個可借用物品的機構。

 

 

明星效應

香港有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就是凡是從外國來到香港演出的音樂劇都必定會掀起「撲飛熱潮」,幾百甚至幾千元的門票在數天內便會售罄,反觀港產的音樂劇則很難引起這樣的盛況。「原因是可從海外來香港公演的,很多製作已經是『best of the best』,」資深劇評員張炳權博士言道,「劇目例如『歌劇魅影(Phantom of the Opera)』早已經街知巷聞,加上名牌效應,票房當然有保證。其實這並不代表外國的音樂劇質素必然比香港的好,他們也有很多失敗的作品,只不過既然不是最好的,就理所當然不會有投資者肯把他們帶來香港了。」

至於那些標榜流行音樂明星當主角的音樂劇又如何呢?張炳權博士續道:「由於音樂劇是大製作,其實很容易蝕本,用明星作招徠一向都有一定的作用。而其實明星亦有很多種,很多近期音樂劇中的都是在樂壇已經有一定知名度的。不過舞台劇界也有自己的明星,例如說梁祖堯,他既沒有拍過電影亦沒有出過唱片,只靠演出一齣又一齣舞台劇來打響名堂。」這樣說來,明星其實是可以製造出來的,音樂劇的票房可以倚賴明星,但舞台劇和音樂劇亦可以造就一個明星。

而明星效應對於搞音樂劇的劇團來講亦是一件好事,畢竟明星自然可以更容易吸引觀眾,一套音樂劇要成功觀眾人數是最重要的關鍵。「一套音樂劇裡面總要考慮流行元素,」音樂劇作曲家高世章先生指,「只要它的內容是合理的,即使整套音樂劇都是流行曲亦沒有所謂。」活躍於演戲家族的彭鎮南導演似乎會同意他的講法:「明星效應是一個方法,拉闊觀眾的人數以及層面,加上製作具水準,那便可以留住觀眾了。」然而他亦指「就教育觀眾的層面上來說,可能就做不到去灌輸一些正確的知識給觀眾。」


梁祖堯於音樂劇「Empty」的造型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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