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6月 大 事

2003/6/26 據《南方都市報》廿六日消息,浙江麗水一百九十八名細菌戰受害者日前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日本政府向受害者賠償。這是日軍細菌戰中國受害者首次在國內法院狀告日本。
2003/6/25 日本茨城縣保健預防課又檢查出17名居民因飲用了含有高濃度有機砷的井水而受到傷害。井水受有機砷污染相信是因二戰期間日軍曾在茨城縣神棲町研製毒氣彈而造成;至今該地區已發現45人中砷毒。
2003/6/25 日前聯同國內保釣人士前往釣魚台的羅就、曾海豐及負責在岸上支援的鄭志坤在下午返抵香港。〔行動簡述
2003/6/24

中港保釣人士約在上午十一時回到浙江玉環,岸上有百多人歡迎,包括當地官員、多個民間組織與銀樂隊奏樂。因為回程時風浪較大,多人感到少許不適,當中兩名保釣人士需由擔架抬落船,但相信並無大礙;港方成員稍作休息後,於晚上六時許出發返回溫州。

行動總指揮張立昆表示,由於行動沒事先向當局申請,口岸邊防公安曾登船調查及核實各人身份,但沒有扣留任何人。

由於海上天氣惡劣及電池耗盡,台州後勤支援人員曾在23日下午四時至午夜,與漁船失去聯絡,遂向北京國家海事救援總局及台州有關當局求救,並提供船上人員名單,當局接報後曾派出救援船搜救,但沒有發現漁船。〔行動簡述

2003/6/23 日本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一致通過黨綱修正案,承認日本天皇制和自衛隊的存在。修正案須再經黨內討論,並於11月22日舉行的第23屆黨代會上通過生效。
2003/6/23 美國廿六名聯邦眾議員聯合提出眾議院二二六號共同決議案,要求日本政府就二戰期間日軍強徵慰安婦之事「明確道歉」,並促請日本政府「立即對這些罪行的受害人賠償」。

決議案旨在表達國會的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但若最終以高票通過,仍可對日本構成相當壓力。決議案已送交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審議。
2003/6/23 台灣內政部表示,釣魚台本來就是中華民國領土,早在民國八十一年(即1992年),釣魚台地形圖就已包含在官方地圖中,但是否繪製釣魚台地籍圖,仍有待評估。
2003/6/23

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稱,載有兩名香港及十三名國內保釣人士的「浙玉漁1980」漁船因受日方船艦及直升機阻隢而無法前進,登陸行動已在下午一時正結束。船上的保釣人士曾焚燒日本軍旗抗議;及把白花散落海面,以悼念在釣魚台海域遇溺的陳毓祥。

保釣行動委員會上午曾到日本駐港總領事館遞交抗議信,但領事館沒派人接信;隨後又到解放軍駐港總部遞交信件,要求協助,解放軍則派人接收了信件。日本海上保安廳稱曾派出九艘巡邏艇與五架直升機監視保釣人士。〔行動簡述

2003/6/22

保釣行動委員會傍晚向傳媒表示,該會兩名委員與國內保釣人士於早上會合後,已由浙江溫州市黃門港乘坐漁船出發,前往釣魚台宣示主權,預計可於23日中午抵達。其後,該會成員前往日本駐港總領事館所在的中環交易廣場門外,通宵靜坐,聲援行動。

國內的保釣人士包括曾往靖國神社噴灑紅油漆的馮錦華、退役的解放軍官兵、回流的留學生及專業人士;港方成員則包括曾多次前往釣魚台的羅就及曾海豐。〔行動簡述

2003/6/20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回應日本首相小泉純一朗早前指參拜靖國神社不會破壞中日關係的言論,稱「中方在靖國神社問題上的立場是明確的、一貫的。只有正確對待歷史,才能保證中日關係健康穩定地發展。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25週年,雙方應多做促進兩國關係友好的事,而不是相反。」

2003/6/19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首相小泉純一朗聲稱會繼續參拜靖國神社,並回應中國外長李肇星指他多次參拜靖國神社破壞兩國關係時說,「我不這樣認為。」

2003/6/13

在刪除「支援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處理」等相關條款後,日本內閣通過「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別措施法案」和「恐怖對策特別措施法修正案」,並稍後提交國會審議。

「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別措施法案」規定,自衛隊可在伊拉克「非戰鬥地區」從事醫療、運輸、通信、建築、補給等人道主義重建支援活動和確保安全支援活動,但不進行戰鬥,並且迴避附近發生的戰鬥行為;亦不能為美英聯軍提供武器彈藥和為即將起飛作戰的飛機加油及維修等。

日本現行的《恐怖對策特別措施法》是國會在2001年10月批准,有效期兩年。「恐怖對策特別措施法修正案」主要是將這法律的有效期延長為4年。

2003/6/10

日本報道文學作家加籐恭子在6月10日出版的日本《文藝春秋》月刊中撰文指出,她由戰後不久即擔任宮內府長官(現改稱宮內廳)田島道治所留下的資料中,發現了已故日皇裕仁在戰後不久草擬,承認戰爭責任向國民謝罪的詔書草稿。雖然一直流傳這份草稿確實存有,但多年來都沒被發現。

草稿全文共五百零六字,裕仁指出,「日本和列強戰爭的結果,以敗戰結束,令人悲痛,至今甚為慘苛,靜思此念,憂心如焚,朕之不德,深為愧對天下(國民)」,最後兩句話被認為是承認負有戰爭責任向國民謝罪。文中指出,這份詔書草稿研擬的經過尚不清楚,可能是田島一九四八年就任後不久的事,用以反擊要裕仁退位的輿論。

2003/6/6

日本參議院通過「有事法制」的相關三法案,完成所有立法程序,並於月內生效。 法案是得到執政三黨與民主、自由兩個在野黨的支持,以近九成的贊成票通過,提出反對的只有社民黨和共產黨。

2003/6/5

日本茨城縣一批居民近年患上怪病,懷疑是飲用了受二戰日軍化武污染的井水而引致砷中毒。環境大臣鈴木俊一宣佈向受害者發放「調查協作費」,需到醫院求診的受害者每月可獲發15000日元之生活補貼,需住院的每月獲發25000日元。

另政府會根據傷害情度,向受害人發放1.5萬至4.5萬日元一次性補助,並承擔全數的醫藥費,受害人過往的醫療支出亦獲涵蓋。如受害者參加針對砷對人體影響的醫學研究,可獲發數千至數萬港元。

2003/6/2

日本防衛廳長官石破茂在參議院「有事法制特別委員會」答覆質詢時指出,若駐日美軍基地遭受攻擊,會視同本身遭受攻擊,並將實施「戰時法制」來對應,因為不侵入日本領土是無法攻擊美軍基地的。

2003/6/2 就日近「創氏改名」的言論,麻生太郎召開記者會稱,「這是個令人遺憾的發言,特向韓國國民表示真誠的歉意。」可是,他沒撤回發言,因「雙方都有各種看法」,並強辯說,「我本想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學生們說明當時的情況,結果因用辭不當,未能準確表達我的真意。」
2003/5/31

日本自民黨政治協調會會長麻生太郎在東京大學的演講會表示,「日本無法與鄰國中國和韓國有一樣的歷史觀。要知道,中國和韓國的歷史觀是錯誤的……在殖民地時代,對朝鮮人創氏改名,全都來自當地人民的要求,並非日本的錯誤。」

「創氏改名」是日本侵佔朝鮮半島時實施的「皇民化」政策。1939年11月,朝鮮總督府下令強制朝鮮人廢除朝鮮姓,改用日本人的姓名,如姓氏為「金」的須改為「金村」等,令名字近似日本人慣用的四個字姓名,以期從文化習俗上徹底併吞朝鮮。

麻生是二次大戰後日本首相吉田茂的外孫。

2003/5/31 國家主席胡錦濤與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在俄羅斯聖彼得堡會面時,呼籲日本正視侵華歷史;小泉則表示中日雙方必須從歷史中學習。
2003/5/30 日本大阪高等法院推翻京都地方法院的判決,裁定日本政府沒有責任保證海軍運輸船「浮島丸」在執行任務期間,能把所有韓國苦役勞工安全送返家鄉,故毋須向「浮島丸」的韓籍生還者賠償。事發於1945年8月,「浮島丸」把四千多名被擄騙往日本的韓國苦工送返南韓,及至24日「浮島丸」爆炸沉沒,五百多名苦工喪生。十五名生還者及受害人家屬入稟京都地方法院,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及賠償,並獲勝訴,但日本政府其後提出上訴。
2003/5/27 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內政部決定編列經費,首度以「衛星測量」釣魚檯面積與地形,並將結果編列於官方地圖上,明確向周邊國家及國際社會公告擁有釣魚台的主權。報道引述台灣官員表示,因日本軍艦不時在釣魚台海域巡邏,台方為避免爭端,一直未有登陸釣魚台,故長期欠缺釣魚台的地形、地貌、面積等準確數據,向國際社會宣示主權時,顯得缺乏理據;但基於戰略位置、海洋經濟利益等因素,高層認為在釣魚台問題上「不宜過軟」,必須適時宣示立場,因而想出這項變通方法。 其後,台灣內政部發表聲明,承認正考慮根據衛星圖像繪製釣魚台地圖,但未決定執行,亦非為宣示主權。
2003/5/20 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在參議院有事法制特別委員會上答辯時說,日本的自衛隊「實際上就是軍隊,不這樣說很不自然」,「我確信,總有一天要予以自衛隊應有的名譽和地位。」他還說,當日本將要受到外國彈道導彈的襲擊時,「不能坐以待斃,如果掌握了對方有明確的侵略意圖,與及屬於有組織、有計劃的行動,日本就要先發制人。」
2003/5/20 侵華日軍細菌戰中國受害民間訴訟索賠案」在日本東京高等法院二審開庭,出庭的王選等3名中國原告要求日本政府對細菌戰受害者謝罪賠償。
2003/5/16 國內《人民網》引述日本媒體報道指出,七名右翼團體成員在十四日從沖繩縣石垣市出發往釣魚島,但因風浪太大,船隻無法靠岸,登陸失敗。一名日本右翼團體的成員表示,將延長在石垣島停留的時間,試圖再度登陸釣魚台。
2003/5/15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承認侵華日軍在中國遺留化武,「日本政府負有政治和道義上的責任」,卻駁回五名中國受害人要求日本政府謝罪及賠償的要求。

2003/5/15 雖然共產黨和社民黨反對,「有事三法案」在日本眾議院以約九成的支持票獲得通過,並將在5月19日提交參議院審議。日本 首相小泉純一郎稱法案獲通過是「開創了一個新紀元」;自民黨總裁山崎拓亦說,「我們在安全政策上達成跨黨協議,這真是我國政治中的劃時代之舉。」
2003/5/15 有報道指,負責巡邏釣魚台海域的日本海上保安廳第十一管區,在從五月十日開始從沖繩那霸港調派一艘巡邏艇進駐石垣島,監視右翼團體登陸釣魚台的行動。 這團體曾於今年二月間到石垣島試圖登陸釣魚台。
2003/5/14 日本眾議院有事法制特別委員會通過被稱為「有事三法案」的《應對武力攻擊事態法案》、《自衛隊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修改案》;並定於15日在眾議院全體會議上審議及表決通過。
2003/5/14 台灣《聯合報》報道,東京一個右翼組織共七人,已在十二日抵達日本石垣島,準備十五日登陸釣魚台,目的是要「維修與保養」過去在島上設置的燈塔。
2003/5/13 日本首相、自民黨總裁小泉純一郎與最大在野黨民主黨黨魁菅直人在日本國會見面,並就修改「有事法制」法案達成共識,意味討論多年的有事法制將在今年通過。
2003/5/12 日本外相川口順子在國會眾議院有事法制特別委員會中表示,為使日美兩國軍隊在戰爭期間能互相提供物品和勞役服務的支援,將儘快修改「日美軍隊互相提供物資和勞役協定」,加強兩國的軍事同盟關係。

「日美軍隊互相提供物資和勞役協定」於1996年生效,令日美兩國軍隊聯合訓練、參加聯合國維和活動及在日本周邊地區發生軍事對立等非常事態時,兩國軍隊可以互相提供水、食品、燃料等物資,及修理和維護軍用設備的勞務人員等。

2003/5/12

日本海上保安廳公佈《二○○三年版海上保安報告》,指過去一年在「日本領海」無證捕魚或目的不明等可疑行為的外國船隻達442艘,較去年增加90艘,當中423艘是在釣魚台海域發現的中國及台灣漁船。

2003/5/4 日本《朝日新聞》報道,日本117間學校在戰後首次以A 、B 、C 三個等級的「愛國分」,為學童評核「愛國」情度。日本文部省是在三年前發出指引,要求教師為學童灌輸愛國主義思想,同時發佈名為《心之教育》的教材給各中小學,內容在於讚揚日本,提高學生們的民族優越感。
2003/4/28

1937年,日軍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進攻南京途中,相約鬥快用軍刀砍下一百名中國軍人的首級。《每日新聞》的前身《東京日日新聞》當時連續刊登四篇特寫吹噓兩人的「百人斬」比賽,成為兩人在戰後被引渡至南京軍事法庭受審時的證據,令兩人在1948年被處決。

1971年,當時為《朝日新聞》記者的本多勝一亦以「百人屠殺比賽」為素材撰寫跟進報道,引述當年審判戰犯時的中國目擊證人說,兩人並非專砍中國士兵,而是任意屠殺中國人。朝日新聞社目前仍在出版由本多勝一編寫、涉及相關內容的《中國之旅》。

可是,這兩名少尉的三名遺屬於28日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指報道沒有事實根據,要求兩家報社和本多勝一停止出版相關內容的書籍、刊登致歉啟事,並支付1200萬日元的損害賠償。

2003/4/28 鑒於北韓可能擁有核武,日本自民黨眾議員平勝榮反對日本坐以待斃,「我們要擁有如長程轟炸機的軍備,以便轟炸北韓的軍事基地。」 另一自民黨議員前源誠亦稱,日本應該引入巡航導彈,好便攻擊北韓基地。不過,兩人均反對日本擁有核武。
2003/4/25

北京新華社引述外交部消息指,中日兩國政府日前召開處理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第七次聯合工作組會議。因日本遺棄的化武銹蝕嚴重,為減少運輸風險,雙方確定在發現最多遺棄化武的吉林省敦化地區展開銷毀工作。

中日政府在1999年7月簽署《關於銷毀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日方承認在中國遺棄了大量化武﹐並承諾會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銷毀義務。被遺棄的化武至今只尋回小部分,日方專家估計總數約有七十萬件,但中方則指數量超過二百萬件。

2003/4/24

十名中國山西婦女在1941至1943年間遭日軍強姦及虐打,導致戰後患上精神病或不能生育,入稟日本東京地院,要求日本政府書面道歉,及賠償每人二千萬日圓。法院雖承認她們確遭強暴,但鑑於當年並無賠償法例,且索償的二十年期限已過,故判她們敗訴。不過,法官希望日本政府對戰爭賠償採取前瞻態度,日後可訂立新法例,或利用行政措施,對受害人作出某種形式的協助及慰問。

十名婦女受害時年齡約在十至廿多歲之間,其中三名已逝世,由遺屬代表提出訴訟;法院並沒將她們列為「慰安婦」。

2003/4/22

來自跨黨派組織「大家一起參拜靖國神社國會議員會」的74名參議兩院議員及108名議員代表,聯袂出席靖國神社的春祭儀式,當中包括經濟產業相平沼赳夫、前首相橋本龍太郎及自民黨幹事長山崎拓。

神社亦首次開放內堂予記者採訪,目的是讓外國記者「加深對靖國神社的理解」。然而,神社卻要求記者進入內堂時,按傳統神道習俗,向包括戰犯在內的靈位拍掌和鞠躬,結果兩名中國記者不滿離場,而留下來的南韓記者其後表示覺得很不舒服 。

2003/4/21

因早前有茨城縣神棲町木崎地區的居民飲下懷疑受戰時化武染污的井水,日本環境省公佈一份於1973年完成的全國軍事設施調查報告。報告指約2,799噸的毒瓦斯、約1059噸的嘔吐劑、1萬8千發彈頭上塗抹毒藥的砲彈及13噸氰酸,在戰時保存在遍佈北海道、東京都、富山縣、福岡縣等18處兵工廠。在美軍指示下,大部份的化學武器丟棄到津輕海峽、相模外海、濱名湖、銚子外海、大久野島周邊、土佐外海、周防灘、別府灣等水域,其中13噸的氰酸則不知去向。

由於資料不全,官方無法確定這些違禁武器是否已全部處理;環境省決定將查訪各地方政府及熟知戰後實情的人士,以瞭解戰後化武廢棄的實情。若有新發現毒瓦斯等化學武器,將向化學武器禁止條約事務局報告,並分解處理。

專家估計,日本戰時生產了約七千噸化學毒劑,主要是芥子氣和以砒霜為主要成分的皮膚糜爛劑。日本政府估計約有七十萬枚化武遺留在中國東北;根據協議,須在2007年前全部清理。

2003/4/17

自今年3月始,日本茨城縣神棲町木崎地區的居民相繼出現手腳麻痺等症狀。環保部門檢驗,發現井水中含有人工合成的有機砷化物,超出日本國家環境標準450倍。專家認為這種砷化物與戰時日軍製造的「噴嚏劑」毒氣有關,可能是引致居民生病的元兇。由1990年以來,已有18名木崎地區居民因此而送院留醫。

二戰時,木崎以北約5公里的鹿島市南部一帶曾是日本海軍航空特攻隊的訓練基地,故懷疑該處曾製造或存放過毒氣彈。

2003/4/10

東京高等法院判決南京大屠殺倖存者李秀英的名譽損害案二審勝訴,維持一審「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李秀英女士名譽損害賠償金一百五十萬日圓」的原判﹐但也駁回李秀英要求被告在媒體上公開道歉及提高賠償金額的訴訟請求。

2003/4/10

據《生活日報》報道,兩名壽光市的花岡慘案受害人已從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員會取得每人各25萬日元的賠償金。另外四名壽光市的受害人至今仍下落不明。

back                 home               next
返轉頭                 目錄               向前看

Hosted by www.Geocities.ws

1